【環球網報道 記者 張加軍】2014全國兩會期間,航空界的代表從行業和專業的角度,負債整合就相關熱點問題提出了提案議案。我國通過大力引進歐美等發達國家的適航管理體系和理念,建立起適合我國民機產業發展實際情況的適航標準和體系,同時,隨著中國從航空大國走向航空強國,當前的適航體系還存在需要提升之處。全國人大代表、中航飛機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軍,全國人大代表、中航工業直升機副總經理餘楓,全國人大代表、中航工業航宇董事長馬永勝,3月4日接受了人民網、環球網等記者的聯合採訪,就“加強自主適航體系建設、促進國產民機產業發展”,與記者進行了深入交流,並回答了記者提問。
  航空界代表提到,我國建立適航標準和體系之後,開展了一些民用航空產品研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一部分民用航空產品進行了適航審定,並獲得了適航證。但是我國總體的適航能力和水平與產ssd固態硬碟業發展要求不相適應,還不能滿足產業高速發展的需求。為此,需要著重從以下幾方面提升:
  第一,吸收歐美適航法規體系經驗汽車貸款,建立我國自主適航法規與標準體系。
  適航標準及規章是適航審核的依據,引領適航技術的發展,並隨產品技術的發展不斷更新。目前我國適航規章主要參考了美國FAA的標準規範,但我國適航規章的修訂更新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相對滯後,間隔較長、實時性較差,難以保證我國適航法規與國際先進水平相一致。例如:剛完成第一次修訂的現行有效的CCAR33-1R相當於FAR33部第20號修正案,而FAR33部現已頒佈到第30號修正案。此外,現有適航法規體系在航空產品類別上也未實現完全覆蓋,如業餘自製航空器、無人機等尚無對應的規章要求,現有法規體系也不能充分滿足大型客機和相應發動機的適航審定要求。同時,現有的適航規章條款難以理解,缺乏有針對性的膠原蛋白指導文件。
  因此,應由國家立項給予經費支持,適航當局牽頭mSATA,航空工業企業共同參與,建立健全適合我國民機研製發展需求的適航法規與標準體系,重點完善基礎性的、用於指導規章使用的解釋性、程序性、指導性文件和手冊,同時實現法規體系在航空產品類別上的完全覆蓋。
  第二,拓展適航雙邊合作,提高我國在適航領域的國際地位。
  出口產品取證的前提之一是申請人所在國政府之間簽訂了產品進出口的適航協議或備忘錄。目前,我國與美國僅簽訂了“有限雙邊協議”,需要進一步推動我國與歐美等發達國家簽訂雙邊協議,尤其是儘快推動有關機載成品的雙邊協議,例如:可通過推動座椅、剎車片等產品簽訂雙邊協議等。
  因此,應推進政府間適航合作,努力實現與美國拓展運輸類飛機適航雙邊,適航當局與民機部門共同努力,採取多種措施加快與歐盟、巴西、俄羅斯、加拿大等適航雙邊談判,建立適航雙邊關係,簽署適航“全面雙邊協議”,締約雙方相互承認合格審定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提高我國在適航領域的國際地位,促進民用航空產品走向國際市場。
  第三:優化並形成獨立的民機適航能力佈局,提高適航驗證能力。
  不僅民用航空工業在大力發展大型民用飛機、支線飛機、民用直升機、通用飛機,若干軍機型號也在借鑒適航理念,將部分適航要求納入型號研製工作。由於我國民機製造業適航能力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許多試驗都是在現有軍機基礎條件上完成,沒有形成獨立的民機適航條件系統,不能完全滿足未來民機產業高速發展的需求,如對於閃電防護試驗驗證、電磁兼容試驗驗證、油箱防爆驗證試驗等設施,發動機適航驗證、機載系統適航驗證試驗條件等,國內都不具備條件,人才缺乏。此外,我國已完成取證的許多機型有些邊界適航試飛驗證科目都是與國外合作完成的,缺少獨立工作的經驗和訓練條件。
  因此,應根據適航性要求和民機研製發展需求,統籌規劃民機適航驗證能力建設,優化適航能力佈局,給予經費支持,構建滿足適航和國際標準的技術平臺、試驗平臺;突破關鍵試飛駕駛技術和評審技術;逐步形成具備國內大型客機、通用航空型號、大型民用直升機、航空發動機等型號研製的適航符合性演示驗證能力。同時,加強對適航人才的吸引和培養。  (原標題:航空界代表建議中國需加強自主適航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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